巴黎法院审理本案时颇能主持公道。都鲁士的判决于一七六六年春撤消了。“到处的广场上挤满着人。大家要看这一家沉冤大白的人。法官走过时,大众热烈鼓掌,祝福他们。当时的情景所以格外动人的缘故,尤其因为那一天,三月九日,即是三年以前喀拉惨死的一天。”法王赐予喀拉寡妇三万六千金币作为抚恤,眼尔德写了一篇《宽容论》,申说“无论何人,有权发表他认为正当的任何言论,只要它不妨害公共秩序。”“如果你想学耶稣基督,你当为殉道者而勿为刽子手。”
这种说话虽是老生常谈,可是只要有发生喀拉事件的可能时,还是应当反复申说,甚至象他所谓的哓哓不已。在都鲁士另有一件与此大致相仿的西尔凡事件,亦是一个新教徒被诬而由服尔德为之平反的。他因此两大冤狱在民间所得的声誉,远过于他的作品。
三十年后,国民大会(Conventionnationale)下令在“狂妄迷信害死喀拉的”广场上建立一座白石纪念碑,上面镌着下列的字句:“国民大会奉献于父爱,奉献于自然,奉献于狂妄迷信的牺牲者喀拉。”费用由国库支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