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4.我现在转到普遍主义所遭受的最严重的误解上来。听到人们对它的异议是很正常的,异议的理由是;它暗示着有某些相当简单的一般道德原则,在某种莫名其妙的意义上,先于人们作出任何道德判断而存在,而且无论我们何时作这样的判断,所有我们不得不做的都是参考相关的道德原则,立刻作出判断。这样的原则就是一个极其呆板的道德主义者的原则,他的道德原则是一套习字帖标题。[3]对这一问题的解释不同于我在许多方面所希望给出的解释。
首先,通过谈及道德原则“存在”,在这方面意味着什么,人们并不清楚;但即使它们(在某种意义上)存在,我确信它们也并非始终在先地存在,因而所有我们要做的就是参考它们。几乎通过考虑重大道德难题的任何实例,这一点就变得足够清楚了——例如,萨特关于年轻人的著名例子,这位年轻人处在不确定状态,是加入自由法国军队呢?还是留下来照料他守寡的母亲?[4]萨特使用这个例子的目的是为了指出,在这种情况下,无任何在先地“存在的”原则可供诉求。[5]我们不得不考虑这种特定情形并决定其道德相关特征是什么,而且如果把这些特征考虑进去的话,我们在这种情形中又应做什么。然而,当我们确实决定了时,它又涉及一个在这种特定情形外有影响的原则问题。在我所是的意义上,根据包含这种例子的小册子来判断,萨特本人像我一样,是个十足的普遍主义者。[6]他偶尔也对普遍的道德原则给予公开的支持。[7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