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,入殓。“亲丧居厅事,三日大殓,朝夕上食”[17]。死者气绝前后,即给他换上新衣新裤新鞋。气绝后则以红绸或红布盖面,棺材停于堂中,家人则在棺前焚烧纸钱并燃香,合家举哀。随后孝子着孝服,赴亲友家报丧。
第二,报庙。人死后第2天或第3天晚上,各亲友陆续来吊唁,携带锡箔、纸钱等。丧家则约请鼓乐、僧道,设坛做法事,鼓乐喧天。孝子则至庙中,多为城隍或五道庙,焚香点纸。
第三,开吊。亲戚朋友获知下丧日期后,即送来祭礼,丧家则设宴款待。开吊的日期,至多3天,少则1天。有钱人约请僧道或鼓乐作佛事,开吊的最后一项是辞灵遣棺。
第四,出殡。“或延僧道礼忏,行遣奠礼。戚友素服送殡,安厝而返”。其过程为移棺、送灵、撒路钱、安神。
第五,下葬。丧家将死者入土,并添土掩埋成为丘堆,孝子在坟上添些新土,并焚香烧纸,痛器而返。在上述传统丧仪中,有不少弊端。当时的开明人士指责丧家死了人还要宴客收礼,实在可耻。
当时城市中的西式丧仪,则较为简略。先是人去逝后,其子女亲戚或发书信或在报上登讣告,告之死者生前亲友、同事。
哀启:显妣李母候太夫人恸于民国十七年阳历十一月十日酉时寿终正寝。择于十二月十三成主,十四开吊,十五日发引。恐认不周,谨此报闻,孤哀子李宜长泣血稽颡。丧居奉天小南门里交通银行路东胡同本宅[18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