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算过自己的积蓄,根据服苦役的时日,应当达到一百七十一法郎。不过要指出,他忘记十九年间礼拜天和节日都强迫休息,而他全算进去了,大约应该刨除二十四法郎。不管怎么说,这笔积蓄经过七折八扣,最后只剩一百零九法郎十五苏,他出狱时就领到这个数。
他根本弄不明白,认为自己受了克扣,说穿了,就是受人掠夺。
出狱的第二天,他走到格拉斯,看见一家橙花香精提炼厂门前有人正在卸货,就上前找工打。正巧要赶活,就雇用了他。他干起来,他身体既强壮,又聪明伶俐,干活又卖力,看来老板很满意。就在他干活的时候,一名警察经过,注意到他,要他出示证件。他只好拿出黄纸通行证。检查完之后,冉阿让又接着干活。先头他问过一个工友,干这种活一天挣多少钱,那人回答说:“三十苏。”第二天早晨他还要赶路,于是当天晚上去见老板,请求付工钱。老板一句话没讲,给了他二十五苏。他要求如数付给,老板就回答说:“给你这些就够意思了。”他坚持要补足。老板一瞪眼,盯着他说:“小心进局子。 [1]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