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说,科学、历史等旨在探询世界是什么样的,而在伦理学中,我们关心的是对世界做些什么。因此,我们在判定堕胎的正当与否时,不是在寻找事实,而是在决定面对这一事实做些什么,或者怎样促使他人对这一事实做出反应。(当然,生物学的——有人会说是神学的——事实对决定我们的行为有很大影响。)
问题是,这种关于事实的说法在形而上学层面是可疑的。维特根斯坦在《逻辑哲学论》中说,世界由事实组成,而非事物。我的看法(与常识更吻合)恰好相反,世界由事物——物质粒子,可能的四维空间点,甚或抽象的实体如数和它们的类别标准——组成,而不是事实。
在《逻辑哲学论》中,维特根斯坦的理论是一种图画理论,一种真理符合论。语句描画事实。从唐纳德·戴维逊(Donald Davidson)那儿我知道,这种图画理论与替代性量化(Substitutional quantification)相配,而塔尔斯基的真理论与其断言的是否实现这一观念相合。在前一种理论中,语句相符于事实,而在后一种理论中,物体或其序列相符于断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