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“必有事焉”句是圣贤宗旨。心有事则心存,身有事则身修,至于家之齐,国之治,天下之平,皆有事也,无事则道统、治统俱坏。故乾坤之祸莫甚于老之无,释之空,吾儒之主静。
王子法乾也。论卫出公事。先生曰:“瞆弑母获罪,周天子可废,辄不可废,犹之南子淫乱,卫灵可诛,瞆不可诛。据为辄者,当其父以晋师来临,止有率群臣出迎,自缚请罪而已。”王子曰:“瞆之杀南子,亦大义也,闻春秋不去其世子。”先生曰:“此中有毫厘之辨,若光武之废吕雉,余所许也,母子之际,不忍言也。”曰:“淫人男女皆可诛。”先生曰:“固矣。若吾子为齐太史,将不书'崔杼弑其君乎’?”曰:“然。”先生曰:“否。君已桀、纣乎,臣则汤、武矣。若犹为一国之主也,乌得以一妇人故杀之乎!且吾子而为夷吾也,将相桓乎,抑诛桓乎?为孔子而作春秋也,将录桓乎,抑诛桓之禽兽行乎?故君子不穷人之隐。若以此律君,天下无君矣;以此律人,天下几人乎?吾子之论卫,正子路之见,非夫子见小君之心也。”曰:“脱有无伦之君用我,将臣之乎?”先生曰:“君子随时处中,如定公逐兄自立,夫子初年不仕,后却又仕矣。阳虎馈蒸豚,亦便往见。若以礼来,乌得不往?”又问:“为崔杼者宜何如?”曰:“杀其妻,弃官而逃,终身不仕其国可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