翟抱娥于怀,涕泗滂沱,狂呼:“始爱之,终害之,孽之孽之!”娥攥翟手,甲入其肤,惨曰:“阿哥真相怜爱,乞速助一死,免娥活受酷罪!”翟肝肠寸断,不忍视,乃操地上削柳尖刃,横心闭目,当胸刺入,力透娥背!此际翟妻以首顶盆而入,见状大骇,盆扣于地。翟手仍握刃柄,双目仍闭不开。娥以垂发掩翟手,残喘谓翟妻曰:“吾自寻死,不涉汝夫干系。望公堂前作一证人……”言未尽而气已绝。
遍村大哗。
司法当日捕翟。问通奸之罪,答曰:“有情无奸”。问杀害之罪,则供认不讳。仅“然也”二字而已。详问,锁唇不答一词。传其妻为证,细述所见历历,唯不述娥死前之言。遂判决。
行刑之日,围观者近千。翟从容谓其村人:“自幼孤零,磨房为家。有妻无家,有家丧家!吾死后,当与娥共葬磨房内。否则,定化厉鬼夜夜骚扰,管教鸡犬不宁!”
村人多迷信者,惧其言,果践鬼愿。村誉从此不振。
磨房渐年颓塌,终成废墟一片。而村人教诲儿女辈,常道:“欲做红磨房内新鬼耶?”谣传至夜,可闻磨声碌碌,鬼语悄悄。时有笑音,酷似玉娥。且云:“阿哥何旋之急急?停歇伴吾说话!”而翟妻,登山入庵为尼矣。凡二三年莫下山一次。
此三十年前旧事。
及“文革”,“扫四旧”者辈掘其荒冢,暴白骨路旁。隔夜,骨归原穴,穴又成冢。村人暗传,翟妻所为。盖庵被废,翟妻遭遣下山,迫其还俗,劳改于“妇女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