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宠惠(1881.10.10.-1958.3.5),字亮畴,祖籍广东省东莞市,出生于香港荷李活道75 号的道济会堂。王宠惠是近代中国第一张新式大学文凭的获得者,曾任中华民国外交部长、代总理、国务总理,并为海牙国际法庭任职中国第一人。他是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、政治家、外交家,曾参与起草《联合国宪章》,被聘为国立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宠惠一生中先后撰写了《宪法刍议》《宪法危言》等一系列的法学作品,探讨了中国宪政设计的原则和方针,其思想不仅奠定了中华民国的立宪基础,而且引领了近代中国的宪政风潮,被誉为近现代中国法学的奠基者之一。 人物评价 日本法学家松冈义正评:(王)兼通德法语法律,头脑至敏锐。董康评:王宠惠君,其时充国际法院候补法官,固世界法学家之前茅也。蒋介石在褒奖令中称王宠惠“德行纯笃,学识宏通”,“迭膺重寄,久赞中枢,竭智虑于规模创建之初,著忠荩于国家危难之际。嘉谟荩猷,夙彰公烈”。于右任评:开国数人豪我思元老,兴邦崇法治世悼权威。胡适评:名世赋通才博雅平生传绩学,考终崇国老宪草百世定宏规。陈启天评:立德立功立言开国元勋三不朽,为学为法为政顽固云霄一羽毛。阎锡山评:功昭党国学贯中西综法例逾万千条解释仗勋勤君真健者,外领疆圻内膺台辅历民国近五十稔始终无间断我愧先生。